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
1.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。
2.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(2B铅笔、钢笔或签字笔、橡皮、铅笔刀)外,禁止携带任何其他物品。考场内不能相互借用文具。
3.考生进入考场签到后,要对号入座,将本人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,以便核验。
4.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,才能开始答卷。
5.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。考试结束前考生不能交卷登场。
6.考生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,应当按需要先在指定地方准确、了解地填写名字、身份证件号、考试知识点、考试地址、考场号、准考证号和填涂准考证号等规定信息。凡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、没办法辨认的答卷卡一律作废。
7.监考员未宣布开始答卷前,考生不能作答;监考员宣布考生检查试题后,考生应当第一检查试题有无缺页和印刷问题,如有这类问题,应当向监考员申请更换,一旦考试开始后,不能申请更换试题。
8.考生需要严格按需要在答卷卡上用2B铅笔填涂机读信息点;答卷卡上禁止用涂改液,不按规定需要作答的,其答卷卡无效。
因为考生本人缘由导致答卷卡损毁的不予更换备用答卷卡。
9.考生不能需要监考员讲解考试试题,如遇试题模糊或答卷卡污损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。
10.考生在考场内需要维持安静,不准喧哗、抽烟;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随便站立或走动;不准夹带、抄袭别人答案或为别人抄袭提供便捷;不准交换、故意损毁试题和答卷卡;不准*。
11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,将试题和答卷卡分别翻放在课桌上,待监考员收购核验后方可离场。考生离开考场时需要交卷,不能携带试题和答卷卡离开考场。
12.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,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职员作。对违反《考场规则》、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,监考员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。